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人民政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市人民政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根据市人民政府党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材料明确的整改内容和努力方向,围绕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特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狠抓“灵魂革命”,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一)严明政治纪律。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政治本色,坚定不移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责任领导:全体市长;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坚定理想信念。经常从灵魂深处反省理想信念是否动摇、党性观念是否坚定、宗旨意识是否淡化,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必修课,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对党和人民忠诚。(责任领导:全体市长;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三)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的水平。完善落实各项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党组集体学习。积极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召开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和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经济、城市建设与管理、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新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责任领导:全体市长;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推进依法治市,严格依法行政
(一)自觉接受市人大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
1.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主动听取市政协的意见与建议,切实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责任领导:全体市长;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责任领导:全体市长;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3.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责任领导:秦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二)加强行政立法,把政府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深入实施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重点围绕创新发展、“两型社会”建设、城市管理、改善民生、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方面,抓好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和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使政府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责任领导:郭胜伟;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三)加强法制监督,规范各种行政执法行为
1.促进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清理规范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责任领导:贾耀斌、郭胜伟;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监察局)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建设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信息库。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责任领导:贾耀斌、郭胜伟;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法制办)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自我纠错机制。制定实施《武汉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探索集中市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权。(责任领导:郭胜伟;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三、弘扬务实作风,锲而不舍抓落实
(一)突出重点抓落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责任领导:全体市长;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坚定不移地推进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五大计划”,进一步完善落实“五大计划”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举措。(责任领导:唐良智、贾耀斌、邵为民、邢早忠、秦军、张光清;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外办)
3.健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和年度重点指标监测调度机制,对“五大计划”、招商引资、城管革命及“双创”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周通报、月调度、现场办公,切实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优质高效落实。(责任领导:全体市长;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
(二)完善政策抓落实
1.及时出台各项政策的配套细则和实施导则,明确政策实施的责任部门、政策的受益对象和享受政策的申报程序。(责任领导:郭胜伟;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督促政府网站、主要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责任领导:郭胜伟;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3.加强政策的衔接沟通,主动与中央驻汉单位、驻汉部队对接协调,积极争取上述单位对我市在园区和重点企业申报建设专用铁路运输线、地方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拆迁等方面的更大支持。(责任领导:全体市长;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三)定责问效抓落实
1.创新督查方式。采取集中督查与分工督查、重点督查与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对一些进度滞后的工作挂牌督办、限时办结、跟踪问效。(责任领导:郭胜伟;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深化“治庸问责”。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必到底,逐步从事故问责向日常问责转变,保障作风建设的长效性。(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四)改进文风会风抓落实
1.建立健全办文制度。严格控制制发文件数量,规范发文审批和公文报送程序,规范发表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讲话,逐步实现电子公文网上传输。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市直单位报送市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简报只保留1种,严格控制文件简报篇幅,清理整顿部门自办刊物。(责任领导:郭胜伟;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实行会议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周五“无会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安排全市性会议制度;凡可以用电话沟通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召开会议;能一次性传达部署到基层的会议,不层层开会;严格控制各类纪念会、庆祝会、表彰会等。(责任领导:郭胜伟;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3.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短话、开短会。(责任领导:全体市长;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4.严格节会庆典审批。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加强领导干部出席节会庆典活动管理;严格清理、取消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责任领导:贾耀斌、郭胜伟;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践行服务宗旨,切实为群众、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1.改进调研作风。建立健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直接联系服务基层制度,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继续实施领导干部“挂区蹲点”制度。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每年至少安排60天以上时间到基层调研,其中深入困难企业、老旧社区、革命老区等条件艰苦或者矛盾集中的地方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责任领导:全体市长;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突出调研重点。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开展深化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等重大课题调研,每人每年完成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并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责任领导:全体市长;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切实解决好基本民生问题
1.加大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的倾斜力度,确保公共财政支出的60%以上用于改善民生。(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完善创业就业政策,突出抓好大学毕业生、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维护职工权益,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处等机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加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力度。到“十二五”末,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待遇在全国副省级城市达到中上等水平;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提前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责任领导:贾耀斌、秦军;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
4.加大保障性住房筹措建设力度。到“十二五”末,基本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责任领导:张光清;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房管局)
(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1.综合施策,治理交通拥堵。大力实施城建攻坚计划,完善快速路网体系。今后5年,每年开通一条地铁线路,到2017年形成覆盖三镇的轨道交通网络,建成鹦鹉洲长江大桥、杨泗港长江大桥、沌口长江大桥、青山长江大桥、三阳路长江隧道等过江通道。(责任领导:张光清;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
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加快智能交通建设,强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依法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在主城区销售、通行。(责任领导:秦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制订实施出租车运营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责任领导:贾耀斌、秦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
2.着力解决“看病贵”问题。推动大医院托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试点“先看病后付费”。(责任领导:秦军;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3.以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为重点,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制订《武汉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到2015年,每个中心社区建成1家养老院,全市社区养老院达到169家以上。大力创建幸福社区。(责任领导:刘立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4.关心低收入家庭等弱势群体生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责任领导:刘立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四)加大服务企业力度
1.加大用地、供电、供气、供水、运力保障等企业反映突出问题的协调力度。(责任领导:贾耀斌、邵为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推广使用武汉工业名优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市属国有企业优先采购我市名优创新产品。(责任领导:贾耀斌、张光清;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平稳局面。(责任领导:邵为民、张光清;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委)
五、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破解改革发展难题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1.落实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意见。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抓紧制订出台新一轮国有资产、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做好国有企业战略重组、上市融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工作,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2.大力推进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2年内与政府职能部门全面脱钩,尽快改制成独立规范、公平执业的市场主体;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约束监管,推动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编办)
3.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着力破解民营经济融资难、准入难、留才难、办事难等问题,促进民营经济突破性发展。力争到2016年,民营经济总量实现翻番,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责任领导:贾耀斌、邵为民;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4.尽快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各部门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5.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不以GDP论英雄,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等指标。(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市监察局)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
1.在落实好国家和省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从我市自身发展需要出发,适时、主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规范服务流程,尽快把我市打造成全国省会城市中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的城市之一。(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编办、市监察局)
2.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再向各区下放一批权力,充分调动各区的积极性。积极稳妥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
3.积极推进“强镇扩权”工作。(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编办)
(三)积极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1.深化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体制改革,创新社会事业发展机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责任领导:贾耀斌、秦军、刘英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卫生计生委)
2.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制定出台社区群干工作办法,规范社区工作,为社区减负,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的自治和社会服务功能。(责任领导:刘立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4.加快公共服务市场化。编制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录和细则,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再向市场推出一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责任领导:秦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6.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体制。(责任领导:贾耀斌、秦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一)深入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
1.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保持大投入、建设大园区、发展大产业,构筑大光谷、大车都、大临空、大临港“四大工业板块”,到2016年全市工业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责任领导:邵为民;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启动实施“千企升级三年行动工程”,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实现转型倍增。(责任领导:邵为民;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对工业污染物减存量、控增量,做到增产不增污,实现绿色倍增。(责任领导:邵为民、秦军;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
(二)大力实施服务业升级计划,建设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发挥我市的比较优势,突出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会展与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加大对现代服务业聚集区、30亿元以上服务业重大项目、服务业龙头企业以及服务业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服务业规模升级、业态升级。制订出台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力度,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大力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打造国家创新中心
1.增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擎作用。在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力争尽快培育2—3个新的支柱产业。加快将中国光谷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科技园区,引领带动全市创新发展。(责任领导:唐良智、邢早忠;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2.大力开展协同创新。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新建一批工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企业院士工作站,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责任领导:邢早忠;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落实好“黄金十条”、“青桐计划”,探索建立由市场决定的科技成果挖掘评价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成果转化大平台,让更多科技成果在我市“开花结果”。(责任领导:邢早忠;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4.积极先行先试,打造光谷“资本特区”,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促进资本与技术紧密结合。(责任领导:唐良智、邢早忠;牵头单位:市金融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5.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4年募集100亿元,重点支持9大产业发展。(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扎实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5年行动计划,到2016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1.3万亿元。(责任领导:邢早忠;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四)实施国际化水平提升计划,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
1.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扩大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规模,稳定和增加外贸出口。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建设。(责任领导:邵为民;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建立招商引资协调机制,引导各区良性竞争,全市一盘棋发展。增强对外开放功能,争取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尽快获批,积极申报建设武汉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责任领导:邵为民;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3.拓展海陆空国际大通道,加快武汉天河机场三期工程建设,开通更多国际及地区航线,提升江海直达、“汉新欧”国际铁路货运专列、“泸汉台快班服务航线”的服务功能,使我市成为中部地区走向世界、世界走进中部地区的主要门户。(责任领导:邵为民、张光清;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
4.拓展国际交流平台。全方位深化“双谷双城”战略合作;全面启动领事馆区建设,争取更多国家在汉设立领事馆;吸引更多国际组织、世界知名企业在汉设立办事机构。(责任领导:邵为民;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
5.深入实施外籍人士“家在武汉”工程,营造国际化城市环境。(责任领导:邵为民;牵头单位:市外办)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江城”
1.深化“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在循环经济、生态补偿、环境保护、考核评价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全市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全市水功能区划、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污水全收集全处理5年行动计划。多种方式治理湖泊污染。(责任领导:秦军、张光清;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3.加强全市建筑垃圾处理厂和渣土消纳场所规划建设。(责任领导:秦军、张光清;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
4.坚持建管并重,纵深推进“城管革命”,把城市综合管理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一体的大城管格局;加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形成长效管理体制。(责任领导:秦军;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5.以筹备举办好“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为契机,深入实施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责任领导:张光清;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6.扎实开展“双创”工作,2014年建成国家卫生城市,2016年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责任领导:秦军;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卫生计生委)
(六)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
1.快速壮大新城区经济实力。把加快推进新城区新型工业化放在首位,加快工业倍增发展区建设,尽快形成以工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责任领导:邵为民;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以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发展,提高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水平。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围绕“服务城市、富裕农民”,发展高效优质特色农业,提高农业经营性收入;通过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吸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农民稳定增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民收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责任领导:贾耀斌、刘立勇;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
3.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先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责任领导:贾耀斌、刘立勇;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4.加强城市的长远谋划。按照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城市,落实武汉2049远景发展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编制实施各新城区空间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构建中心区域明确、中心镇和特色镇为支撑、中心村为基础的新型城镇体系;全面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创新人口管理,探索全面放开建制镇落户限制,严格控制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责任领导:唐良智、贾耀斌、张光清;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
5.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3年内所有新城区与中心城区实现快速路连接,力争5年内轨道交通全面延伸到新城区。(责任领导:贾耀斌、张光清;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清正廉洁
(一)加强科学民主决策。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开门决策,严格落实、不断完善市人民政府议事和决策规则,坚持和完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工作机制,以及重大规划、重点项目公示和价格听证制度。拓宽群众参与渠道,扩大群众参与面,充分听取吸收群众意见。探索利用各种媒体和技术手段,通过网络发布、网络调查、网络问政等方式,提高与群众沟通联系的及时性和广泛性。建立健全决策执行评估机制,加大决策执行力度,及时根据形势变化和基层群众意见加以修改完善,防止决策一经作出就“一定终身”的倾向。(责任领导:唐良智;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
1.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责任领导:全体市长;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领导干部工作待遇有关规定;加强全市公务用车的配备管理;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责任领导:贾耀斌、郭胜伟;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3.加强“三公”经费预算及管理。进一步压缩财政一般性支出,细化标准,严格报批、审核、执行程序,实行“三公”经费网上公开;进一步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责任领导:贾耀斌、邵为民;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外办)
4.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会员卡,按规定做到各类会员卡“零持有、零报告”。(责任领导:全体市长;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三)制定并落实武汉市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
1.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和“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领域腐败渎职案件,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2.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和探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等制度,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责任领导:贾耀斌、张光清;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国土规划局、市国资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
八、认真谋划2014年工作安排,科学制订2014年奋斗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与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正确研判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提出2014年全市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责任领导:贾耀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