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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策解读

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春运工作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春运期间,武汉地区旅客发送量将达到1878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5%,客运总量将再创历史新高。为确保2014年春运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就做好春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春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全家团聚是人民群众在新春佳节最迫切的愿望。做好春运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武汉作为全国重要交通枢纽,春运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2014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并按照“便民利民、平安春运”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组织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人,精心谋划组织,强化应急保障,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应当重点予以保障,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科学安排运力,统筹春运客货运输

各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要加强对春运需求的分析和预测,科学制订运输方案,合理配置各类运力。铁路部门要统筹调集车底,扩大列车编组,增开临时客车,进一步释放高铁及既有动车运输能力;公路运输部门要加强傅家坡、宏基、金家墩、新荣、杨春湖等重点客运站的运力组织,加强高峰时段的运力调配,发挥道路运输的兜底作用;民航部门要保证通行境内外重点地区、旅游热线的航班运力,并根据客流变化,适时调配大型飞机,执飞加班、包机航班;公路部门要做好国道、省干道和桥梁的维护管理,并针对春节期间免收小车通行费、车流量增加的特点,加强现场管理和协调,确保全市普通公路和高速出口路车辆安全有序通行;港航管理部门要协调当地政府安排好乡镇渡船,确保旅客安全渡运;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等运营单位要加强与其他运输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与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大型商圈、娱乐场所等客流聚集场所的旅客衔接疏运工作,确保旅客出行便利;客运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车辆运营调度和管理,完善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运力保障措施,提升客运出租汽车集疏运能力。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相关交通运输单位还要统筹安排好煤炭、石油、燃气、粮食等重点物资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强化安全监管,夯实春运安全基础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把安全摆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

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加强春运安全监管工作。春运前,要集中力量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交通设施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含轨道交通列车)、船、飞机和交通设施投入春运。春运期间,要加大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的检查力度,严格控制非营运客车参与春运。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管控和反恐事件突发处置,严格落实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等重点路段的巡逻值守制度,加强对客运车站、机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坚决打击“盗抢坑骗”及“拉客宰客”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要密切配合交通运输单位做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的宣传和查堵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公路主干道、高速公路收费站、事故多发地段和易堵路段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力度,确保道路畅通。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防范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制订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客流陡增、恶劣天气造成旅客滞留等问题,要做到早研判、早控制、早解决,避免事态扩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恢复运输秩序。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做好机动运力和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时可以迅速投入使用。城管、公路管理部门要备足防雪、防冻、防滑物料,以备急需。遇到冰雪低温等恶劣天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道路安全管控,尽量做到不封路、少封路,通过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必须封路时,尽可能缩短管制距离、缩小管制区域,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阻塞。

五、创新服务举措,切实便民利民惠民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出行;要以车站、机场、码头和车、船、飞机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旅客候车、候船、候机环境,增加便民服务项目,增设防寒保暖设施,确保开水、饮食供应。一旦发生航班、车次延误,要及时告之旅客,同时做好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并提供转乘和必要的食宿服务,避免或减少各类纠纷。

春运期间,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规定进行运价核实,严禁擅自涨价;各客运站必须按照规定公示收费标准和票价表。要加强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和整改落实工作,铁路、民航、公路、港航、公交、轨道、出租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和客运场站要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客投诉,接受媒体的监督,做到投诉一起、解决一起,对发生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建立完善机制,形成春运工作合力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高效完备的沟通衔接机制,确保实现旅客“走得了、走得好,安心回家、舒心返岗”的春运总体目标。

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及周边地区的综合管理,做好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站外拉客人员的查处及突发性滞留旅客的疏运协调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外出务工流的监测,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外出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民政部门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城管部门要加大清理占道经营的工作力度,及时清除站点、路面垃圾,进一步改善交通窗口市容环境和道路状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客运车站(含地铁站)、机场进出道路和城市主干道的交通疏导,重点关注市内三大火车站及其周边客运站道路通行状况,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长途客车、公交车、客运出租汽车及时到站疏运旅客;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价格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春运之机乱收费、乱涨价;旅游部门要及时发布旅游景点信息,方便游客选择出行时间;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和运输工具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气象部门要提前发布天气信息,加强与交通部门的沟通,便于其及早采取应对措施;供电部门要确保车站、机场的电力供应;电信部门要确保春运重点单位通讯畅通;新闻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以春运组织、运输安全、先进典型事例为重点的宣传报道工作,弘扬正气、批评不正之风,及时刊登和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航班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正确的导向。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并在春运工作结束后3日内将春运工作总结材料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0日


2014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光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泽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余世平 市交通运输委主任

成 员:邱 波 武汉警备区副司令员

夏建中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元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良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建华 市城管委副主任

夏焕运 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陈红辉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左汉明 市安监局副局长

范继先 市旅游局副局长

徐昌华 市物价局副局长

童哲堂 市气象局副局长

许锦华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沈烈风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彭绪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余 松 江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孟 晖 江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尹天兵 硚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潘 涛 汉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继德 武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海松 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徐文斌 青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肖少华 江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姚晓华 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朱吉信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常大胜 汉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世刚 黄陂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吕文洲 新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丁孔信 武汉铁路局常务副局长

甘相田 湖北机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刘祖斌 南航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红玉 东航武汉公司副总经理

秦 浩 国航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全 沛 中国电信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

靖晓平 武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肖 林 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周正华 武汉港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吴正斌 市公交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陈 镇 武汉地铁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委办公,由夏焕运兼任办公室主任,陈选清任副主任。


正文:GG20143.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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