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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武汉仲裁委员会第四届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武汉仲裁委员会章程》,经研究,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四届武汉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陈华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常务副主任:刘健勤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张忠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齐文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

闵锐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委员:张晓玲江汉大学副校长

肖永平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

曹海晶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

罗平市司法局副局长

项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熊世忠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光宇市工商联副主席

曾世明贸促会武汉分会副会长

李登华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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