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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春运工作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春运期间,武汉地区铁路、公路、民航旅客发送量将达到1797万人次。为全力做好2016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涉及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2016年春运期间,旅客出行继续呈现增长态势,也可能出现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运输组织、交通管理、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201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组织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制订春运工作方案,精心谋划组织,完善体制机制,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予以重点保障,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运力组织

(一)增强运力供应。各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要千方百计增加运力,在重点地区、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提前调配运力,增开铁路车次、客运班车、水运班线和民航班次,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铁路部门要做好运力调配,扩大列车编组,增开临时客车,提高客车正点率;公路运输部门要加强傅家坡、宏基、金家墩、新荣、杨春湖等重点客运站的运力组织,加强高峰时段的运力调配,发挥道路运输的兜底作用;民航部门要保证通行境内外重点地区、旅游热线的航班运力,并根据客流变化,适时调配大型飞机执飞加班、包机航班。

(二)强化运输协调。公路管理部门要做好国、省干道和桥梁的维护管理,针对春节期间免收小车通行费、车流量增加的特点,加强现场管理和协调,确保全市普通公路和高速出口路车辆安全有序通行;港航管理部门要协调当地政府安排好乡镇渡船,确保旅客安全渡运;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等运营单位要加强与其他运输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与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大型商圈等客流聚集场所的旅客衔接疏运工作,确保旅客便利出行;客运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出租汽车运营调度和管理,完善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运力保障措施,提升客运出租汽车疏运能力;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做好春运期间信件、包裹和快件等运输、收寄和投递服务工作。

(三)保障重点物资。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各相关交通运输单位还要统筹安排好煤炭、石油、燃气、粮食等重点物资,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加强安全监管

(一)强化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导运输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晰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二)强化监督管理。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投入春运的车辆、轮船、飞机的技术状况,以及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场所的运输、消防、救生、安检等设施设备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整立改,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辆、轮船、飞机的行为。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员进行集中排查,严禁有超员、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员参加春运。铁路运输企业要抓好新开通线路和新投入机车车辆的养护管理,加强行车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实时监控,加大现场检查巡视力度,狠抓作业标准化,确保设备稳定可靠和行车安全。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或者接驳运输制度,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进出站相关规定。水路运输企业要严禁船舶“带病营运”、非法营运、非运输船舶载客。航空公司要严格执行规章标准和程序要求,加强运行控制,做好机务维修,确保飞行安全。

(三)强化重点布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区域的警力投入,防控恶性暴力恐怖事件发生。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春运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应急处置

(一)完善应急预案。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并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

(二)落实应急储备。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做好车辆、食品、药品、油料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确保能及时调用。城管、公路管理等部门要备足防雪、防冻、防滑物料,以备急需。遇到冰雪低温等恶劣天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道路安全管控,尽量做到不封路、少封路,通过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必须封路时,尽可能缩短管制距离、缩小管制区域,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

(三)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规模,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妥善安排滞留旅客,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五、加强服务保障

(一)创新服务理念。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 “共享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继续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进一步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铁路车站要设立集验证、安检、检票和乘车服务于一体的绿色通道,方便乘车时间紧张的旅客快速进站。对车站、机场滞留的旅客,要将其妥善安排到安置点;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二)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工作安排和运行动态,让社会各界了解春运工作和进展情况,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三)畅通投诉渠道。严格运价监管,各交通运输单位要按照规定进行运价核定,严禁擅自涨价;各客运站必须按照规定公示收费标准和票价表。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加强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和整改落实工作,铁路、民航、公路、港航、公交、轨道交通、客运出租等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和客运场站要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畅通意见反映、投诉举报的渠道。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客投诉,接受媒体的监督。对于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沟通,做到投诉一起、解决一起。对发生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质量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加强协作配合

(一)建立沟通机制。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高效完备的沟通衔接机制,加强工作会商,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使广大旅客不仅“走得了”,还要“走得好、走得满意”。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及周边地区的综合管理,做好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站外拉客人员的查处及突发性滞留旅客的疏运协调工作,汉口、武昌、武汉火车站综合管理办公室要统筹做好火车站地区旅客疏运衔接工作。各新城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做好辖区内的春运工作,做好与市区公共交通的运输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外出务工流的监测,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外出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民政部门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客运车站(含地铁站)周边、机场进出道路和城市主干道的交通疏导,重点关注市内三大火车站及其周边客运站道路通行状况,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长途客车、公交车、客运出租汽车及时到站疏运旅客;城管部门要加大清理占道经营的工作力度,及时清除站点、路面垃圾,进一步改善交通窗口市容环境和道路状况;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价格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春运之机乱收费、乱涨价;旅游部门要及时发布旅游景点信息,方便游客选择出行时间;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和运输工具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气象部门要提前发布天气信息,加强与交通部门的沟通,便于及早采取应对措施;供电部门要确保车站、机场的电力供应;电信部门要确保春运重点单位通讯畅通;新闻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以春运组织、运输安全、先进典型事例为重点的宣传报道工作,弘扬正气、批评不正之风,及时刊登和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航班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正确的导向。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并在春运工作结束后3日内将春运工作总结材料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8日


市2016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立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雷勇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余世平 市交通运输委主任

成 员:黄正勇 武汉警备区参谋长

马丽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夏建中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元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良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建华 市城管委副主任

陈佑湘 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张红星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张伏峰 市安监局副局长

范继先 市旅游局副局长

童哲堂 市气象局副局长

宋 嵘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程 君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常大胜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之凌 江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冯鹏熙 江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传鸰 硚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蔡 松 汉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 鹏 武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 韧 青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 陟 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姚晓华 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肖少华 江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徐贻功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世刚 黄陂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吕文洲 新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包楚雄 武汉铁路局副局长

甘相田 湖北机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刘祖斌 南航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丁志荣 东航武汉公司副总经理

刘玉林 国航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全 沛 中国电信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

鲍玉川 武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刘祖国 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周正华 武汉港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熊少斌 市公交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陈 镇 武汉地铁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委办公,由陈佑湘兼任办公室主任,黄一兵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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