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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第七届武汉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激励和引导广大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根据《武汉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武政规〔2010〕1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第七届武汉市市长质量奖。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不断强化质量管理和品牌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全市广大企业和单位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不断增强质量竞争力,努力推动武汉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武汉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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