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聚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生产的导光凝胶主动召回

来源: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4-0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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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聚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由于标签、说明书内容与备案资料不一致,商标注册名:重组人干扰素违反了《商标法》等原因,武汉聚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 导光凝胶 (备案号:鄂汉械备20220154号)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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