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2018年市本级(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行政事业单位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13008万元,为预算的56%,比2017年下降13.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决算数2231万元,为预算的40.7%,比2017年下降28.3%,主要是市级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出国(境)费用。2018年市级部门单位公务人员参与因公出国(境)团组321个,共576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87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决算数827万元,为预算的23.4%,比2017年下降35.8%。2018年市级部门单位国内公务接待7652批次,104137人次,人均费用79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18年决算数9950万元,为预算的70%,比2017年下降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667万元,比2017年增长10.5%,主要是自2012年以来,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除执法执勤车外,市级部门基本停止其他公务用车购置与更新,对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2017年至2018年集中更新。2018年市级公务用车购置133辆,剔除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均购置费17.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83万元,比2017年下降10.9%。2018年市级公务用车保有量4211辆。
备注:“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市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市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市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等。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市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