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以城市更新带动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2025—202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2月22日
以城市更新带动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工作方案(2025—2026年)
为落实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健全以城市更新带动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长效机制,巩固“四线一口”整治工作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统筹推进,强化项目引领,将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贯穿城市更新全过程、各环节,自2025年12月起,用1年时间统筹实施铁路沿线提升、主次干道更新、背街小巷整治、公路路域治理、河湖水域管控、园林绿化提升和小微空间改造等七大专项行动,创新治理方式,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城市功能与品质全面提升,2026年底前形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践成果,重塑城市面貌、功能与品质,实现城市环境面貌根本改善,让城市更有温度,让市民生活更加美好。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铁路沿线环境提升。坚持规划先行,编制汉宜铁路武汉段整治提升详细规划,结合城市更新,“拆、清、管”三措并举,加快推进江汉区华安里片区拆迁,研究苗圃新村等区域片区改造。开展汉口站、武汉站等铁路沿线环境专项整治,紧盯沿线建设工地、储备地、拆迁地、城中村、市场堆场、村湾、河湖周边等区域,重点整治乱堆乱倒、乱停乱放、黄土裸露、立面脏乱等问题。结合府河流域湿地保护与环境整治,重点攻坚汉孝城际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工地管理、绿化缺失等问题。谋划铁路沿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分步实施建筑立面整治、绿化景观提质、道路改造维护等。(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园林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二)实施城市主次干道更新环境提升。以解放大道为示范,通过重点片区更新、交通组织优化、市政设施完善、城市家具更新等,推进“四线一口”道路更新与环境整治工作。各区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和武汉马拉松等重大活动需求,谋划实施仁和路、建设三路等路段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通过沿街立面整治、路面修复、绿化升级、夜景亮化及城市家具规范设置,实现“一街一景”、各具特色。集中整治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聚焦楼顶广告、违规单体字等13类问题,坚决拆除违规户外广告大屏。持续推进全市违法建设整治攻坚行动,依法处置主次干道“楼上楼”违法建设。结合历史风貌街区环境品质提升,坚持“保护修缮、文脉传承、风貌管控”原则,加快推进已立项改造街区的提升,提升街区环境品质,实现历史传承与环境改善有机统一。(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背街小巷整治提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背街小巷整治问题,按照“扫干净、码整齐、清通透、补平整、停规范”要求,计划每年对100条问题突出的背街小巷,结合城市更新项目,分级分类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重点规整架空管线,制定管线管理操作标准指南,新建街巷严格落实管线入地;已纳入城市更新片区的街巷,将管线入地作为改造工程的重要内容;近期暂未纳入更新计划且原有基础尚可的街巷,实施捆扎、入地等架埋结合的方式开展整治;暂不具备条件实施入地改造的街巷,采取多杆合一、桥架归拢、隐蔽捆扎等工程性方式进行规整,实现强弱分设、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入管入盒。畅通街巷微循环,提升路面质量,完善照明与排水系统建设;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点、公共座椅、街头游园等配套设施,提升人居环境舒适度与便利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水务局、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公路路域治理环境提升。加强全域路面养护管理,开展路域环境巡查,实施公路病害专项治理,对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不达标路段挂牌督办。推广建立重点公路护路保洁员日常清理与重大节假日强化保洁机制。全面加强设施维护,原则上按月开展桥梁维修、涵管疏通和隧道清洁,按季度疏通排水设施、维护机电系统,每半年清洗维护钢护栏、标志标牌、隔离栅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沿线设施安全运行。全面推进增绿添景,每季度组织绿植维护,实现可绿化区域全覆盖。持续推进高速公路和旅游公路景观提升,结合自然与文化特色打造绿化景观廊道。实施收费站靓化工程,2026年前建成5个以上城市门户地标收费站和3对美丽服务区,加快龚家岭、武汉西等关键入城口环境提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河湖水域治理提升。结合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及湖泊综合治理,推动河湖品质及环境提升。开展江河堤防防护林绿化,突出护岸功能,打造环东西湖堤防防护林生态绿廊。加强河湖形态管控,每季度开展无人机巡查,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强化河湖水面保洁管护,落实长江、汉江武汉段水域岸线环境卫生责任。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强化对各区幸福河湖建设政策及标准的培训,指导各区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幸福河湖,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典范。(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实施园林绿化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园林绿化精细化管养水平。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新建精品道路绿化、行道树景观提升、城市花墙建设、花园路口打造、城市花廊建设、花箱焕新等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十大行动”为牵引,打造一批标杆性林荫大道与城市景观通道。推动全域提质,聚焦绿地管养关键环节,强化绿地精细化管养,落实科学水肥管理、精准病虫害防治、常态化保洁与及时补植。丰富道路景观层次,结合季节变化与大型活动,科学布置园艺小景,针对性打造不同季节的道路绿化亮点景观,布局低维护花田花海与节点花卉景观,构建“四季有景、丰富多彩”的城市风景线。(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空闲地等小微公共空间提升。坚持“因地制宜、功能复合、共建共享”原则,按照“十无”标准(无暴露垃圾、无私垦种菜、无渣土乱倒、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牵乱挂、无裸露黄土、无污水横流、无围挡污损),推进储备用地及城市小微公共空间的环境综合整治和精细化利用。研究出台储备用地临时利用政策,分级分类推进储备用地环境综合提升,整治私垦菜地、乱堆乱放、荒草丛生等问题,通过建设便民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文体设施、娱乐设施等方式实现综合利用。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闲置地块、桥下空间等存量资源,结合周边社区和市民需求,通过绿化美化、功能植入、设施升级等方式,建设街头小游园、邻里小广场、花田花海等,改造提升100处整洁、有序、特色的小微公共空间。(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整治标准
(一)平。车行道平整,无坑凼、沉陷、车辙等病害;人行道路面完好,步砖无缺失、松动等病害;道路附属设施功能完好,架空管线“两好一无”(梳理好、捆扎好、无飞线),井盖无缺失、破损,路名牌无损坏、倾斜等病害。
(二)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桥梁、隧道、涵洞等照明设施设备完整,能正常运行,实现“应亮尽亮”,消除照明盲区;联动两江四岸建筑物、构筑物亮化设施,演绎生动形象光影动画,打造城市滨水夜色景观,增添城市亮点和活力;高速入城口及其周边,可结合城市特色设置景观照明,展现城市夜间风貌。
(三)绿。城市绿化绿意盎然,主次干道根据时节打造“春赏樱、夏看荷、秋品桂、冬观梅”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化景观;提升进出城通道品质,优化高速收费站口景观,打造快速路“城市花带”,增强“四线一口”及周边生态防护功能;因地制宜打造一批街头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丰富城市绿色空间;推进山体绿化提升,形成多色彩的山体容貌景观。
(四)美。城市风貌协调有序,历史街区、滨水岸线、城市门户等重点区域建筑形态与空间尺度和谐统一。公共空间功能完善,标识系统清晰,城市家具简约美观、材质耐用、维护良好。历史建筑得到妥善保护和活化利用,地域文化元素自然融入当代空间,整体环境整洁有序。
(五)净。城市环境干净整洁,城市道路达到“四无四净见本色”(无垃圾杂物、无浮土污水、无痰迹污渍、无乱贴乱画,路面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净、边角缝隙净,见路面和设施本色);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湖泊水域等无暴露生活垃圾、废弃物,无乱堆放杂物,储备地等小微公共空间无乱堆乱放、荒草丛生,深化垃圾分类,提升公厕服务水平,整治市容环境顽疾,落实长效管理,城市环境更美丽。
(六)齐。交通停车秩序规范,共享单车停放有序;城市杆线多管合一、入地应入尽入,背街小巷消除“空中蜘蛛网”;主次干道严禁占道经营,规范设置广告招牌、交通标识、护栏、隔离墩、隔音屏等设施设备,优化道路附属设施管理,城市秩序井然。
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可根据专项整治提升工作需要,制定相关工作标准、规范、导则等,指导做好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
四、保障措施
坚持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属地负责,各区、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优化“天空低地”监测矩阵,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复盘总结—完善机制”工作闭环。滚动更新项目清单和问题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强化督导评价,推动环境品质提升。健全政府、市场、公众共同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治理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