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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动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推动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1月2日


武汉市推动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打好垃圾分类攻坚战和持久战,推动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武汉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完善设施体系,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构建更加优化、高效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成为社会风尚。

2026年,聚焦短板强基础。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打造生活垃圾分类一类小区,建设便民回收网络,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43%、78%以上,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明显提升。

2027年,围绕重点抓深化。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行全过程管理,构建完善“两网融合”(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衔接融合),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44%、79%以上;健全资金投入、市场激励、执法保障等机制,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稳步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体验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2028年,巩固成果促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45%、80%以上,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逐步养成。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加大公共机构食堂、餐饮经营场所“光盘行动”倡导力度,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主动提供剩菜打包服务。鼓励餐饮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引导线上线下商家优化餐品供给形式,积极提供小份餐品、小份套餐等模式,促进餐厨废弃物源头减量。

(二)持续开展“减塑行动”。引导住宿经营主体落实入住提醒,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倡导餐饮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励消费者在外卖订餐时选择“无需餐具”。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禁用限用规定。加强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入驻商户管理,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和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三)持续开展产品包装减量行动。推行简易包装,加大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应用力度,指导邮政快递企业与电商协议客户签署寄递协议,鼓励商家简约包装,降低二次包装率,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90%以上。鼓励在快递网点开展快递包装纸箱集中回收,提升快递包装纸箱复用比例。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重点开展月饼、粽子、茶叶等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整治。

(四)开展居民小区分类提质行动。实施居民小区分类分级管理,打造一、二类小区达到50%以上,推行“两袋对两桶”简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巩固“撤桶并点”成效,优化分类投放点布局,鼓励分类投放点集并设置,每年实施便利化分类投放点改造2000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应建尽建,结合城市更新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将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管理,鼓励适当降低进驻小区门槛。建立对物业企业的激励惩戒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效纳入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年度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和“美好家园”小区选树工作内容;督导物业企业落实管理责任人职责,督促做好容器配置、宣传引导等工作,保持投放点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五)开展分类运行管理提效行动。压实居民小区、经营区域、公共区域、公共机构等各类场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前端设施运维管理要求,设施规范使用率达95%以上。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着力解决收运作业噪音、异味、容器占道、跑冒滴漏等扰民问题。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调度、分类处置,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区域因地制宜推行“一坑两桶三上门”(“一坑”即堆肥坑,“两桶”即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桶,“三上门”即宣传上门、收集上门、督导上门)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规范运行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每年新(改)建乡村生活垃圾收集点1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村覆盖率达到80%。

(六)开展厨余垃圾管理提升行动。强化餐厨废弃物信息化监管。探索餐厨废弃物“收—运—处”一体化,推行巡回收集、接驳转运、定时定点清运模式,严厉打击私收私处违法行为,提升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管理质效。推进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厨余垃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推广“不分类、不收运”机制。

(七)开展有害垃圾安全闭环处置行动。按照“定点分类投放—区级收集暂存—专业运输处置”模式,进一步优化有害垃圾闭环管理体系。规范有害垃圾收运车辆标识,严格落实有害垃圾转运电子联单制度,提升有害垃圾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定期收集全覆盖。推动各区新(改、扩)建有害垃圾暂存设施,确保有害垃圾暂存设施建设规范、能力充足。

(八)开展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行动。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研究出台构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可回收物回收管理,优化运维模式,健全长效机制。整治违规经营废品回收站点,鼓励回收企业以连锁经营、协议合作等方式整合小型回收站点,新建、提升一批回收站点,到2027年,回收站点规范化建设率保持在90%左右。合理布局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中转(暂存)设施、分拣中心,投放运行智能回收箱6000台,建成运行可回收物中转(暂存)设施20座、分拣中心8座。开展智能回收、以车代库、“互联网+回收”等便民回收服务,鼓励精细化分类,促进可回收物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强化政策支持,培育3—5家骨干回收企业,发展连片经营、上下游贯通模式。搭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便民投放、专业收运、集中拆解、资源化处置”的大件垃圾处理体系,结合“i武汉i家园”开展大件垃圾专项回收。

(九)开展公共机构分类引领行动。推行公共机构强制生活垃圾分类,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加强分类投放引导。全面推进公共机构标准化建设,每年按10%比例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践行源头减量措施,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等建设内容。广泛动员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选树一批优秀志愿者。

(十)开展分类宣传品牌塑造行动。打造主题宣传阵地,新建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口袋)公园10座,常态化开放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阵地,深入开展“千媒万屏”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动行业单位、行业协会示范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发动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及单位共同参与,带动市民广泛践行,讲好群众身边的生活垃圾分类故事。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健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志愿者服务队伍网络,构建“1+16+N”志愿服务网络,打造“i武汉i分类”市级志愿服务品牌,建设20所生活垃圾分类校地合作实践基地。发挥高校资源优势,持续选树“金牌宣讲员”,建成300人宣讲人才库,落实基层从业人员全覆盖培训,开展“五进”宣传、“敲门行动”,提高宣传教育服务能力。

三、保障措施

建立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会商协调机制,市城管执法委要强化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街道(乡镇)落实细化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健全法规政策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优化生活垃圾收费机制,研究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评估与激励机制。市、区将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融资路径。强化全过程监管执法,聚焦关键环节开展联合整治。建设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管理系统,实现垃圾流向可溯、全程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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